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6)苏0482执恢247号
申请执行人谭炯华等人申请执行金坛市东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陈小华、陈林、龚斌斌、江苏银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坛市银恒水芹专业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1539638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龚斌斌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谭炯华等人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龚斌斌下落(龚斌斌,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8807301427,住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东大街23号)。
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龚斌斌下落,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龚斌斌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谭炯华等人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何龙、蒋澍
电话:0519-80191127、 18118351586、181183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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