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赵满堂:
本院受理原告金巧鹭诉被告赵满堂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3民初2429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请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由被告返还婚前所借原告的借款50000元;3、由被告一次性补贴原告经济帮助金5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3年07月11日上午10时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派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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