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超:
原告赵小芳诉被告刘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3民初5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本案按原告赵小芳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