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13执恢988号之二
周明吉(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7502241115):
本院已受理执行孙锡祥与周明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3执恢988号评估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位于常州市金坛区东方新都苑2区10幢-1层144号不动产价值时点2023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1200元;位于常州市金坛区东方新都苑2区10幢-1层145号不动产价值时点2023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9800元。如有异议的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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