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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携手,同向发力!打造“金坛新样板”!
发布时间:2025/10/30 9:16:38 浏览次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合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10月29日,金坛法院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金坛区司法局、常州市武进区盈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四方携手,签署常州大学调解法治综合创新中心共建协议并为之揭牌。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婷、院长张建,金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淑琴,金坛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震龙,常州市武进区盈和民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曹全来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由金坛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懿主持。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金坛区司法局及金坛法院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高淑琴在致辞中指出,此次四方共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探索。共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围绕“多元解纷”这一时代命题,开启了院校协同、多方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征程。围绕共建目标,就推动中心建设、深化务实合作,她提出三点愿景与期待:一是聚焦共建共享,打造政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法治新高地”;二是聚焦人才共育,构建法治教育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的“育人新范式”;三是聚焦社会治理,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金坛新样板”。
 
 
四方代表共同签署《常州大学调解法治综合创新中心协议》。
 
 
陈婷、高淑琴共同为“常州大学调解法治综合创新中心”揭牌。
 
 
张建在讲话中表示,此次合作对于培养卓越法治人才至关重要,为学院师生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实践课堂”,使前沿的法学理论研究能够“落地生根”,直接从鲜活的调解实践中汲取营养。他期待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聚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金坛模式”,在化解和预防矛盾的过程中凝练成特色鲜明的“金坛经验”,为法治理论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注入实践动能。
 
 
杨震龙充分肯定了共建模式的价值,必将发挥调解人才孵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实践试验三大职能作用,将高校教育资源与调解实践经验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实际、更接地气的实践平台,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与史良法学院、法院、盈和民商事调解中心的合作,携手努力共建综合创新中心,全力提升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水平。
 
 
 
活动中,高淑琴、陈婷还分别为首批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调解员和金坛法院研究生实践导师颁发聘书。
 
在随后的座谈互动环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钱蓉介绍了金坛法院先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员代表徐新意、高原、夏纪森和实习生代表徐叶琳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调解人才的合作培养、调解法学学科建设的合作开展、参与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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