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汤皖、于璐:
本院审理的原告周文彬与被告汤皖(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85****0553)、于璐(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89****350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482民初3660号案件的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9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