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7)苏0482民初2842号
匡占林:
本院受理原告刘宇诉匡占林(居民身份证号码5002361984****3078)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日作出(2017)苏0482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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