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常州金坛华纳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荣华:
本院受理原告吕留俊诉被告常州金坛华纳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荣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依法连带偿还借款37000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370元/月的利息(自2016年2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4月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 一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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