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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创新推出“堡垒指数”“先锋指数” 为支部党员定“标尺”
发布时间:2021/3/10 14:39:23 浏览次数:6765

 

近期,为推动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地见效,金坛法院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探索推行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

 

 

党支部“堡垒指数”。按照“五化一好”(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堡垒作用发挥好)的标准细分为六个指标:责任指标、组织指标、队伍指标、制度指标、保障指标、服务指标。

 

 

党员“先锋指数”。按照“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标准细分为四项指标:政治自觉指标、遵章守纪指标、道德品行指标、奉献作为指标。鼓励党员干警在司法公正、遵纪守法、服务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中争当先锋。

 

 

党支部“堡垒指数”工作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年底统一组织,由党支部自评占分20%、党员干警测评占分30%、院机关党委评定占分50%、亮分公示等程序开展。根据考评得分,将各党支部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种类型。党员“先锋指数”由个人自评占分10%、党员互评占分10%、支部考评占分30%、院机关党委审定评分50%、亮分公示程序开展。根据考评得分,将党员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对优秀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确定为党建示范点,帮助总结经验、打造特色品牌;对良好党支部,加强教育引导,帮助理清思路、明确赶超目标,促进晋位升级;对一般党支部,帮助查找原因,明确联系领导,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顿提升。对优秀党员,进行及时表彰;对合格党员,积极鼓励引导,促使其比学赶超;对基本合格党员,诫勉谈话,加强教育培训;对不合格党员,通报批评,进行结对帮扶,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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