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市金坛金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瑞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息明、常州市金坛金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张丽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苏0413民初3114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22年09月02日上午9时30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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