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失信被执行人屏蔽情况公告
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因该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周国华(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8108105814,住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高桥村委朱家村52号)履行了部分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自今日起停止对被执行人周国华信用惩戒,并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进行屏蔽。
人民法院曝光台内容选自中国执行公开网,更新情况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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